有两种人构成重婚。第一类是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住的人;第二种是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以夫妻名义登记结婚或同居的人。第二种人构成重婚的条件是“知道对方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调查重婚结婚证重婚认定的法律标准,被认为是“明知”。相反,无知或欺骗不构成重婚。
判断重婚的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夫妻之间的另一种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首先是法律上的重婚,意思是有配偶的人登记结婚;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1、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个人举行婚礼;
2、有配偶的人不与另一个人举行婚礼,而是被认为是夫妻或夫妻。以夫妻名义,除当事人之间的承认和日常生活中的姓名外,当事人住在一起。女方生病时,男方以男方名义签到陪伴,女方生下孩子,男方以父方名义到医院签到,双方以男方名义行事。父母。孩子过满月等,也可以作为判断夫妻适不适合的辅助证据。
判定重婚,通常需要从周围人、当事人的亲属、朋友那里取得证词东莞专业私家侦探,证明周围人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案例:谢女士的丈夫林某打包了“二奶”,生了一个儿子。当亲友对林的多方劝说无济于事时,谢将林告上法庭。为此,谢聘请了律师在林和“二奶”蒋居住的地方周围进行调查,以获取邻居和财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词,从林家的私生子就读的幼儿园拿到了老师的证词,核对了孩子的入学登记表。林江某虽然在家长栏中使用了化名,但可以确定孩子的父母就是林江某。法院还依法制作了一些调查,获得了林某、蒋某和孩子的9张生活照。照片显示,三人关系密切,绝不是普通的关系。尽管林某在法庭上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辩护,但法院因上述重要证据认定林某犯有重婚罪。